实现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问的协调
- 作者:虞
- 发表时间:2026-06-03 07:32:08
1、税务会计需要以财务会计乃基础
正常情况下,税务会计要想进行纳税统计是需要有纳税人的经营利润作奠基的,而纳税人利润的统计则是财务会计的工作。换句话说,税务会计进行工作需要以财务会计为其提供的数据资料为基础,要想保证税务会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就要确保财务会计提供的信息的准确度。

2、二者之间的协调可以对企业财务报带来直接影响
例如,企业常见的所得税处理中存在暂时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需要参照《递延所得税》的相关条例,将企业的账务往来和具体资金运用情况以资产和负债的形式呈现在财务报表中,而且递延所得税还会对企业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产生影响。另外,从永久性差异角度而言,例如,税法规定企业在购买国债后,其利息收人不应该计人企业应当缴纳的税款所得额中,也就是说这部分收人不需要交纳所得税。但是从会计制度的规定方面来看,企业在购买国债后,所产生的利息收人是需要计人损益范畴中的。这样就会导致两种不同规定,即按照会计制度计算出的利润总额和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之间产生永久性差异。企业需要在核算损益时按照财务会计的要求进行,而税务会计的主要作用则体现在核算所得税费用上。二者之间的协调很重要。